叶白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即“西陲要略”(705页)。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任米脂(今陕西米脂)守将。大安七年(1081)十月,夏国梁太后委大帅梁永能领兵与宋将种谔战于米脂城下,夏兵大败,米脂城坚守不破,后种谔密遣谍者劝降,遂
?—约1868清代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土默特右翼旗人。蒙古族。因不堪旗封建主强行征兵勒派,于咸丰三年(1853)、六年、七年,先后数次向盟长衙门和理藩院呈控,均无结果。遂于七年,与常明等人领导箭丁2
明清云南土司名。明万历(1573—1620)初年,保山县平戛土舍蒋思孝随军征缅有功,钦授勐板千夫长,世职。乾隆年间(1736—1795),沦于缅。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英勘界,收复勐板部分地区
见“萧柳”(1990页)。
①蒙古族喇嘛学者。亦译作罗卜桑丹津,梵文名苏摩提沙沙那达罗。生活于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上半叶。拥有“固什”称号。为喀尔喀蒙古高僧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后移居归化,今呼和浩特)的弟子。著有蒙古著名编年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
1834—1908亦称“西太后”,“那拉太后”。清咸丰帝妃,同治、光绪两朝摄政者。满族。叶赫那拉氏。名兰儿。安徽宁池广太道惠征女。咸丰元年(1851),被选入宫,初封贵人。六年(1856),生子载淳(
见“蜀李书”(2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