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署内四个主要官员的统称。包括召领片之下的最高行政首领议事庭长“召景哈”;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怀朗曼凹”;掌管司法、户籍的“怀朗曼轰”;掌管粮米事务的“怀朗庄往”。在宣慰使司署中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翁吉剌、弘吉列、晃吉剌、雍吉烈、瓮吉里、翁吉剌惕等。《辽史》译作王纪剌,《金史》译作广吉剌、光吉剌。为一较大游牧部落,有许多分支,主要是亦乞列思、豁罗剌思、斡勤忽
又称雅尔湖故城、雅尔和图、崖儿城。高昌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县西10公里雅尔乃孜沟。因地处两河相交之土崖,故名交河。汉代车师王前庭治所所在地。6世纪初麹氏高昌在此建交河郡城。唐贞观十四年(640)
元文宗图帖睦尔年号。1330—1332年。宁宗懿璘质班于1332年十月即位后,沿用此年号,十一月卒;1333年四月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即位,仍未改元,至十月,始改元元统。至顺沿用凡4年。
?—1790卫拉特蒙古伊克明安台吉。清辅国公巴桑长子。姓伊克明安。初驻牧于准噶尔。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投奔清军,驻牧黑龙江乌裕河流域。二十六年(1761)父死,受命袭爵。五十五年(1790),
1633—1648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七女。初号淑哲公主,后封固伦公主。崇德六年(1641)二月,许婚蒙古族内大臣二等梅勒章京鄂齐尔桑子铿吉尔格。顺治二年(1645)正月,成婚。铿
见“契苾歌楞”(1566页)。
?—1847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萨尔图克氏。伊犁将军长龄子。嘉庆四年(1799),由荫生捐纳笔帖式。十四年(1809),袭云骑尉世职。十五年,授整仪尉。十六年,升治仪正。十八年(1813),授乾清
见“绥可”(1970页)。
?—183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哈达纳喇氏。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嘉庆六年(1801),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任实录馆总纂官,上书房行走。八年,擢礼部右侍郎,实录馆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