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人杰
即“吴朝俊”(1075页)。
即“吴朝俊”(1075页)。
蒙古喇嘛教寺庙举行法会时的一种宗教仪式。蒙古语,意为“驱魔散祟”。又译“跳布扎”,俗称跳鬼、“撵鬼”、“打鬼”。从西藏传入。流行于内蒙古、青海等地。大寺庙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一般选在正月或四月。以求驱鬼
县名。在今辽宁省阜新市东北,辽河支流柳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明初置广宁后屯卫,后徙,废为荒徼。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设养息牧牧厂于此。光绪二十八年(1902)推行垦务,以养息牧垦地置此县,治
见“古儿罕”(44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特克什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西至鄂尔和山接本部中末旗界,南至多木达哲尔克特山接达里冈爱牧场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雍正十三年(1735)
见“秃发乌孤”(1084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尔金河接本部中左翼末旗,西接本部右翼左旗,南达本部右翼左末旗,北抵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三十五年(1696),析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鲁所辖人户置,以青
准噶尔地名。位于今新疆阜康县城东。准噶尔语, “赛因”意为“良”, “塔喇”意谓“田”。以其地膏腴,宜种植,故名。唐时属北庭都护府管辖,明隶瓦剌。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统治时,为准噶尔重要农业区域之
即“乌昭庆”(335页)。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起事。云南三司请发兵捕之,朝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通事段保等往谕,遂归服,遣散其众,民得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