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自发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官。号诚斋。湖南凤凰厅吉信人。苗族。咸丰年间(1851—1861)参加清军,随贵州提督田兴恕等镇压贵州铜仁、清溪、玉屏等地汉族号军及黔东南苗、侗农民起义军。同治、光绪年间,历晋为镇远知府、贵州东道道台。在恢复与发展贵州东部农业生产,整顿吏治等方面,有一定政绩。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官。号诚斋。湖南凤凰厅吉信人。苗族。咸丰年间(1851—1861)参加清军,随贵州提督田兴恕等镇压贵州铜仁、清溪、玉屏等地汉族号军及黔东南苗、侗农民起义军。同治、光绪年间,历晋为镇远知府、贵州东道道台。在恢复与发展贵州东部农业生产,整顿吏治等方面,有一定政绩。
明代在镇雄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古为屈流大雄甸。昔乌蛮与裔阿统及其子茫布居此地,强盛后因其名号部曰“茫布部”。元初置芒部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府,改属四川省。十七年升为军民
即“烽上王”(2106页)。
见“旱金莲”(1079页)。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东汉时对南下附汉之匈奴人的称呼。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蒲奴单于立,右薁鞬日逐王比以己为前乌珠留若鞮单于长子,不得立,怀怨,遣使献匈奴地图,求内附。事觉,遂聚南边八部众于二十四年自立为
我国鄂伦春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多半聚居。聚居地区的鄂伦春族大部分都使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又作忽沙。女真族。完颜氏。颇知孙、吴兵书。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殿中侍御史、右警巡使、彰德军节度副使、刑部员外郎、郎中。迁会州、惠州刺史、同知临潢府事、
见“恰域万户”(172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诸冬河卫、珠敦河卫。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与忽鲁爱等三卫同时设立,以长家等人为指挥同知等官。在今吉林省辉发河上游支流珠敦河流域。武宗(1505—1521年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