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抢妻”。景颇族过去盛行的一种古老缔婚方式。解放前云南某些少数民族仍保留这种习俗。抢婚必须先卜卦,如男方看中某个姑娘,便设法接近她,偷取她身上一件东西,诸如纺轮、挂袋、头帕等物,
1604—1674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十世活佛。又作噶玛巴·却英多吉。藏族。生于青海果洛堪希塘。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被迎入寺院学经。次年,举行戴冠典礼,随巴卧祖拉嘉措在拉钦寺受戒,得阅甘珠
1827—1893清末教育家。号敬修。天津人。回族。幼年家贫,勤奋好学。咸丰六年(1851)中举。任直隶省容城县训导,曾协助知县清理多年积案,深享众望。后因奔母丧回家,弃官办学,广收学子,时称为“大书
又记作“赛咿奢”。契丹语,意“月好”。契丹族对“中元节”(七月十五日)的称谓。依俗,节前三天(七月十三日),夜,契丹皇帝离开行宫,向西30里设帐寝宿,先于该处备好酒馔,十四日,皇帝与诸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
官名。满语音译, “苏喇”意为“松散”,“昂邦”意为“大臣”,即清代所设的散秩大臣。充皇帝侍卫官,从二品,列为八旗世职官之一。多以品秩不一的勋旧大臣之子孙充任,后亦以八旗世爵中公、侯、伯兼授。盖出于欲
金大臣。本名牙哥,字全道。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女真族。奥屯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蒲州司侯,升校书郎兼太子司经。累迁翰林待制,权户部侍郎,佐参知政事胥持国治河。以功授河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
书名。广西横州志书。一卷。明王济(字汝舟,号白铁道人,今浙江吴兴人)撰。正德十六年(1521),济任横州州判,在官250日,以母忧告老还乡,后作是书,以代口舌,故名。成书于嘉靖元年(1522)秋。内容
东晋时云南碑刻。因比南朝刘宋时的※爨龙颜碑小,故俗称小爨碑,亦合称两爨碑。安帝义熙元年(405)立。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在云南南宁(今曲靖)南70里扬旗田出土。咸丰二年(1852)移置城内武侯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