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勒河卫
见“忽里卫”(1488页)。
见“忽里卫”(1488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蒙古勒多尔部、蒙科尔多尔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距喀什噶尔100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辖。
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后裔。东晋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并州、定阳、贰城胡数万落(即户)举兵反后秦,入于平阳(治今山西临汾市),被推举为
见“跳丧”(2358页)。
见“大王院”(79页)。
白族主要舞蹈之一。跳法与※霸王鞭舞略同。打双飞燕(四竹片组成,饰彩带,握于两手敲击发声)、※八角鼓的男青年,头扎长幅白布包头,包头上缀四方巾,头巾四角坠以串珠,脚上系响铃,身上披重叠数件的对襟衣,舞时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①见“岛夷①(1106页)。 ②指以鸟为族徽(图腾)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集团。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次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因父叛乱罪被俘送北京。宥死,被赐给功臣为奴。道光三年(1823),被编入蒙古正白旗,充披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