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明代音乐家、书法家。名初麟,云南晋宁县人。回族。以乡荐,任江西万安县令。崇祯(1628—1644)初,因弹劾云南巡抚钱士晋,被罢官归乡。与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友善。善歌,知音律,家有歌童声伎。又善书,字颇
①清末帝溥仪年号。1909—1911年,凡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末帝溥仪。(2402页)。
黄帽派喇嘛庙。藏语扎什伦布。俗称行宫。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郊狮子沟南坡。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为六世班禅至京祝贺弘历70寿辰而建。规制与扎什伦布寺大体相仿。前部自石桥、山门、碑亭至琉璃坊,沿一中轴线
?—53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史称其“好读佛经,览书史”。景明四年(503),封汝南王。熙平二年(517),为中书监、仪同三司。寻坐杀人罪免官,以王归第。正光元年(520),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刻制。1927年出土于甘肃武威县南60里青嘴喇嘛湾。原存武威文庙。石方1尺4寸,志文19行,行23字。志盖有2寸正楷“大唐故代乐王上柱国慕容明墓志之铭”1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地区。成书较早,完成于清初,具体时间和作者不详。主要记叙黔西北彝族从远古至吴三桂入黔后的历史事件,并记录了与清朝统治者多次战争的概况。
河流名。又称伊逊河、伊苏河,俗称羊肠河。滦河支流。发源于西翁牛特旗西,虾蟆岭南麓,隔岭之西北有英金河及西拉木伦河。东南流百余里与书库里岭河会,又合拜布哈河,稍偏西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一带,为蒙古
见“寿福总管府”。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四胡”(5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