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右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尔接西宁边外界,南至哈沙图接南右翼末旗,西至哈拉素布鲁汉接东上旗,北至前左翼头旗及西右翼前旗界。分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尔接西宁边外界,南至哈沙图接南右翼末旗,西至哈拉素布鲁汉接东上旗,北至前左翼头旗及西右翼前旗界。分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见“曷术部”(1652页)。
民国时期在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1933年改菖蒲桶行政委员公署置。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治所在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府所在地,辖5个区:一区从空克空炯到鼻鼻力;二
书名。元刘敏中撰。25卷。敏中济南章丘(今属山东)人,字端甫。世祖至武宗朝(1260—1311)历任监察御史、廉访副使、国子祭酒、集贤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等职,其间劾权臣桑哥,不报,辞归,寻复起。集中所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嘲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石烈。
见“缚喝”(2416页)。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
见《山海经·海内经》。有谓是古巴人之祖,在太皞之后;有谓是人名、氏族名;亦有的认为是时代名或部落名。
又作仡头、仡兜、兜、革兜。始见于明代记载。分布在贵州黎平、石阡、镇远、福泉、黄平、凯里、开阳、修文等地。服饰类※海苗。语言及习俗与黔中南、黔西北苗族相近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十六国时期西秦将领。陇西(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西秦主乞伏乾归宗亲。受封秦州牧。西秦太初七年(394),以前军将军职领兵救援前秦苻登,拒击后秦姚兴,不久,苻登兵败被杀,遂引兵还。同年,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