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帝
即“奕”(1719页)。
即“奕”(1719页)。
见“布库里雍顺”(471页)。
清朝政府与沙俄政府关于中俄中段边界线的界约。中俄两国政府各有所执,双方经过48次会谈,终由中国政府作出让步,于雍正五年(1727年)在布拉河畔布拉村签订此条约。签约代表中方为策凌、四格、图理琛,俄方为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
即“王昭君”(209页)。
国名。17世纪30年代建于伏尔加河下游。17世纪20年代末,土尔扈特部长※和鄂尔勒克,因四卫拉特内部不睦,牧地紧张,率众5万户,自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地区)西越哈萨克草原,至额济勒河(即伏尔加河)下
1679—1732清初诗人。爱新觉罗氏。满族。饶余亲王阿巴泰曾孙,原封镇国公百绶子。字子晋,号茶翁、芗婴居士、紫幢轩主人,自署北紫山人。辞爵读书,从王士祯游。工诗,,才名颇盛,其诗取百家之精华。著有《
西魏等官制。柱国或上柱国官秩始于战国时期楚国,原为保卫国都的官,后为最高武官。北魏初,太武帝拓跋焘以长孙嵩为柱国大将军。北魏末年,又以此秩授尔朱荣。西魏大统三年(537),文帝授予宇文泰此秩。其后功参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
即“牌租阿巴特”(2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