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40—1810清代蒙古族文学家和翻译家。察哈尔部人。自幼在察罕乌林苏默(白山寺)当喇嘛。通蒙藏语文,学识渊博。一生从事翻译和著述工作。曾以藏文写成10卷本作品集,在寺内印刷出版。对民间史诗《格萨尔
东北古族名。北魏时始见于记载,初译作失韦。蒙古语,森林之意(一说即“喜桂图”音转,或说为“锡窝”音转)。《北史》等称其“盖契丹之类”,源出东胡;《新唐书》作“丁零后裔”;实际它包括了许多操通古斯语的部
渤海王国大臣。一作任雅相。渤海国第二世王※大武艺舅父。唐开元十四年(726),大武艺以黑水靺鞨违惯例,请唐官不事先见告为由,派其充大门艺副手,率兵攻黑水靺鞨。至边境,大门艺因一再劝阻武艺勿用兵,武艺欲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统兵官。《百夷传》:“昭纲领千余人”,相当于千夫长,其上有万夫长※“昭录”,其下有※“昭伯”(百夫长)、※“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
见“敖洛克腾”(1795页)。
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国秃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
古族名。今哈尼族。哀牢山镇沅、墨江、普洱等县哈尼族之自称、他称。沙海昂注、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记·阿木州》:“阿木是东向日出之一州……。产马不少……。其地有良土地、好牧场,故牛及水牛亦甚多。凡生活必需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