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因分布于室韦区域之西部而得名。其位置诸家意见基本一致,只是有详略之别。一般指其在今额尔古纳河流域,一说在呼伦湖(池)至根河一段的额尔古纳河附近,一说还包括黑龙江上游地区。今有人认为,
见“尔朱兆”(579页)。
我国锡伯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是在满文基础上略加改动而成的。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清朝政府抽调东北锡伯族官兵去新疆屯垦戍边,连同家眷3千余人。经过200多年的时间,锡伯族使用的满语、满文有了一些
1330—1369明初将领。字伯仁,安徽怀远人。回族。家贫,世代务农。勇力超人,习武善射。初从刘聚义军反元。至正十五年(1355)在和阳归附朱元璋,从拔采石、太平,授总管府先锋,守溧阳。后从徐达取镇江
见“哈察卫”(1638页)。
地名。原为邓柯府,东界甘孜,南至同普,西接西宁、玉树,北连石渠,由德格、林葱、春科三土司属地合并而成。属德格土司。为康藏北道之咽喉,系一游牧地。光绪三十四年(1908),德格土司兄弟争袭时,该地土司曾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归上京路统辖。为金代最北边的路。金初置万户,海陵王(1149—1160在位)时,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198),设节度副使。治所遗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古城。治所南至上京670
?—1555明代湖广永顺土官。抗倭英烈。土家族。隶永顺宣慰司(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调随宣慰使※彭翼南、致仕宣慰使※彭明辅率土兵开赴松江抗倭前线,与※田菑等率本部土兵,争入
云南著名古迹。亦称“剑川石窟”、“石宝山石窟”。位于云南剑川县西南石宝山南峰的石钟山上。始创于唐南诏中晚期,盛于宋大理国时期。现存16处石窟和摩崖造像。石刻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和民族风格。其艺术深受汉、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