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隆闺”(2136页)。
见“萧孝友”(1994页)。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参见“羊孙”(889页)。
西汉县名。三国至南朝因之。治所在今广西贵县。“布”为古骆越语音译,意为“泉水”或“人”。因当地有名泉或其山象“人”形而得名。《旧唐书·地理志》载:布山县,“古骆越所居”;《元和郡县图志》及《太平寰宇记
满语音译,意为“途上中食之处”,也译为“尖营”。清代两行宫(行营)之间所设的“打尖”之处。此行营至彼行营常70—80里,必半日方到,故其间例设一尖营,供止饥休息,满语谓之“乌墩”。乾隆(1736—17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达茂旗地区发现岩画。在奇石林立岩石上刻有许多反映古代游牧人和狩猎人社会生活及其原始宗教活动的图像。多为野生动物、人面像、具有荒野风味的粗犷舞蹈等,画面形象性强,形态各异。据研究包括有古
①隋代铁勒族薛延陀部俟斤。又作乙室钵。名也咥,又作野咥。隋时薛延陀臣于西突厥。大业元年(605)西突厥泥撅处罗可汗击铁勒诸部,厚敛税收,又坑杀薛延陀首领数百人,终至逼反铁勒诸部。薛延陀拥其为小汗,称也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其地通过历史上形成的茶马互市和贡赐方式与内地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贡使进京初以每年一贡,给与勘合,於四川比号,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塔赛卫”(2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