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括里”(1620页)。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见“拔都”(1363页)。
见“克失旦”(986页)。
即“弘吉剌”(644页)。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十三年(1415)五月置。治所及辖境在今西藏北部丁青一带。初命头目掌巴伯为指挥使。曾多次护送明廷派往乌思藏的过境使者。奉命修复辖境内驿站,以通使者,为沟通西藏地方与内地的经济、政治
即“觱篥”(2547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阿眉斯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12万,包括台东县东北部的台东镇,鹿野、池上、东河、长滨、关山、成功、卑南等;花莲县东部的花莲市,新城、吉安、寿丰、凤林
见“罗殿国”(1418页)。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神。系对一个圆形皮口袋内装的12种神灵的统称。今内蒙古额尔古纳旗鄂温克人信仰和祭祀的神。每个※乌力楞有一个,为“乌力楞”之神,供在氏族萨满或家族长家,放在所住撮罗子外的东北或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