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哲
参见“哈拉吉”(1634页)。
参见“哈拉吉”(1634页)。
?—1674清朝大臣。又作星内。满洲正白旗人。觉尔察氏。辛泰之弟。初为二等侍卫兼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天聪七年(1633),驻守辽河。八年,随太宗征蒙古察哈尔部。同前锋略大同。论功授云骑尉世职,授
①分布在江汉流域楚国西北部境内民族。楚庄王三年(前611),乘楚国发生饥荒,与※庸人一起叛楚。楚结秦、巴之师,攻庸都方域,灭庸。群蛮见楚强大,乃与楚盟,从属于楚,成为楚国的编户齐民。 ②长江中游及其以
元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泰定三年(1326),世祖第八子阔阔出次子阿都赤受封。
即“虎斯”(1384页)。
?—305鲜卑拓跋部首领。※拓跋沙漠汗长子。史称其“英杰魁岸,马不能胜”,只能乘大牛车。晋惠帝元康四年(294),叔拓跋禄官即位,分国为三,奉命统领中部,居代郡参合陂(今内蒙古凉城东北)之北。七年(2
即“晌”(1867页)。
见“阿鲁台”(1217页)。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明正统至嘉靖年间广西浔江上游瑶民反抗明王朝的斗争。因地方官吏横征暴敛,强夺瑶民田土肆意杀戮瑶民,诸瑶积恨。正统七年(1442),瑶族首领蓝受贰聚集数百瑶民,以大藤峡石门为据点发动武装起义,严惩贪官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