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第尔
见“哈迪尔”(1635页)。
见“哈迪尔”(1635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也有不少散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汪、吴二氏。
清代发给旅蒙商的经营执照。清政府对旅蒙贸易,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康熙三十五年(1696),平定准噶尔部噶尔丹后,废除明朝的“马市”,在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治今内蒙古多伦县)等地设立对
?—1797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隶镶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从征金川,擢二等侍卫。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嵩额巴图鲁,迁头等侍卫,寻加副都统衔。后官镶白旗蒙古副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即“明马约”(1405页)。
参见“桶子甲”(1980页)。
古县名。隋初改临湘县置,治所在今湖南长沙市。昔※长沙蛮居地,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今其地已少见少数民族居住。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元俟析部。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黑讫支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首领※可
见“莎车”(1827页)。
地名。位于贵州铜仁城北30里,铜仁至松桃之间。四面皆山,中有一平坝,约数里,形如釜底。为苗民聚居地。旧建有石城一座,设弁兵防守。清代乾嘉时苗民大起义始于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