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哲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1123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兴宗※耶律宗真三弟耶律吴哥之四世孙。辽亡前夕,保大二年(1122),在女真军进逼下,随天祚帝西逃夹山(今内蒙古武川西),走投无路,天祚帝欲投西夏,不从,与皇子耶律雅里出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1426明朝将领。蒙古族。※把都帖木儿(吴允诚)子。初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随父投明朝,居凉州(今甘肃武威)耕牧。八年(1410),父兄从明成祖征阿鲁台、本雅失里后,与母留守凉州。时,
?—1356元朝官员。又译作卜颜帖木儿、普颜帖木儿。唐兀人,字珍卿。幼养于叔父阿术,性至孝,明锐倜傥。早备宿卫,历事武宗、仁宗、英宗。文宗时任监察御史、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在任,常乘花马出行,时称花马儿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壮族古地名。北宋时属邕州安德州。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所建“南天国”所在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安南乡境内。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1731—1807清代史学家。浙江萧山人,字焕曾,号龙庄,晚号归庐。乾隆进士,授湖南宁远知县,两度充湖南乡试同考官,两署道州,又兼摄新田县事。内定调善化(旧县名,治今湖南长沙市)时以足疾请告,大吏疑其
见“萧忽古”(1996页)。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