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依附(或)伺候官员的人”。似为维吾尔语“燕齐”音转。地位同于奴隶。始于19世纪末买买提·克里木继为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奇木伯克之时,他利用充当通判厅属吏之机,强迫
明代蒙古官名。源于汉族封建王朝。元代因之,设左、右丞相,其数诸帝所设不一,但一直未间断。正一品,授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中书令之下。中书令缺,则总中书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元末,拥有此称者较多。明初
明朝大臣、文学家。字浴之、号鲁泉。安徽宣城(今宣城县)人。回族。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新建县(今属江西南昌市)知县,有惠政,升给事中。因得罪宰相张居正,调任山东副使,后裁归故里。旋复被起用为浙江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百姓给土司官寨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有背水、扫地、放牧、短程背运、传呼口信等,在中司官的指挥下,由寨首率当差百姓,每次每寨出7至9人,服役10天,1年3次。
约1793—1841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蒙古族。博罗忒氏。原名裕泰,字鲁山,号舒亭。副都统庆麟子。嘉庆进士。初任京官。道光六年(1826),历任地方道府。十九年(1839)由江苏按察使授巡抚。任内
古羁縻州名。“傥犹”壮语音译,意为“太阳”。五代南汉置,北宋属广南西路邕州左江道。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存福、※侬智高家乡。北宋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与其母阿侬在此发动反抗交趾李氏王朝的武装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年间(1436—1449)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伊实左卫,并将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益实卫作伊实卫。
见“图墨德达尔罕岱青”(1439页)。
参见“壮歌”(889页)。
蒙古诸部统一前克烈部首领之一。又译札阿绀孛、札哈坚普。克烈部部长※忽儿札胡思杯禄罕子,※王罕弟。原名怯列亦歹。幼年为西夏所掳,久居其地,因为人机敏,颇受重用,赐名“札合敢不”。一说为唐兀语“赞普”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