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见“宇文觉”(897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见“温水”(2280页)。
一作段易长,即“段正兴” (1696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与另一类奴隶“扬更”相似,亦属于“庸部”。详见“阐”(2105页)。“更”(1048页)、“扬更”(754页)。
见“回离保”(781页)。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
即“西陲总统事略” (715页)。
即“大天兴国”(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