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左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翁金河。东至图鲁根山,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伊克布拉克,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南至博尔查克,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乌拉克图,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素达尼,善巴从弟,初隶善巴旗,任协理台吉。康熙三十六年(1697),随西路清军击敌有功,善巴奏请编所属别为一旗,即本旗,命掌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翁金河。东至图鲁根山,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伊克布拉克,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南至博尔查克,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乌拉克图,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素达尼,善巴从弟,初隶善巴旗,任协理台吉。康熙三十六年(1697),随西路清军击敌有功,善巴奏请编所属别为一旗,即本旗,命掌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明代藏区部落名。原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成化七年(1471),其族僧人官卓入朝贡马及明甲等物。赐以彩缎、钞、绢等。十七年(1481),复派亦希藏等入朝贡马并盔甲等物,赏赐如例。后依明制屡遣使入朝贡马
定安国王。渤海遗裔。渤海国亡,其西南部部分居民为反抗契丹人统治,保据一隅,建国改元,称定安国。约在宋开宝九年(976)前后,继烈万华为定安国王,年号元兴。太平兴国六年(元兴六年,981),受宋太宗召,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1502明代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一说妾)。彝族。云南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弘治十一年(1498,一说十二年),与营长阿保及阿鲊莫、阿歹儿等聚众反明,毒死丈夫,自称“无敌天王”(亦作“无敌大王”),
旧时台湾高山族卑南人男性的年龄级组织。通常分为青年级、成年级和老年级,每级设有级长。一般十四五岁便加入青年级,加入时要举行杀猴祭,加入后要接受各种有关教育和锻炼,并开始居住于公廨(村公所)服役,经若干
清代官名。满语汉译。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固山额真(满语音译,意为“旗主”,汉名称都统)下设五甲喇额真。每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统领官称甲喇额真”。
?—1682或1680叶尔羌汗国末代汗。一译伊斯迈耳汗、伊斯玛依勒汗、司马依汗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察合台后王※阿布都喇汗弟。世居新疆。康熙九年(1670),叶尔羌、叶城黑山派起义,推翻尧乐巴斯汗
见“龟兹”(1105页)。
见“荫免田”(16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