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巴什
参见“前锋”(1742页)。
参见“前锋”(1742页)。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
见“嵓母部”(2220页)。
见“剖阿里”(1905页)。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1564—1611又作速尔哈赤、素尔哈齐。后金国创始人之一。满族。爱新觉罗氏。塔克世第三子,清太祖※努尔哈赤同母弟,喜塔喇氏所生。青少年时期,因继母寡恩,常与其兄外出谋生。后为建州各部统一,抵御叶赫等
清朝派驻库伦处理边务及办理对俄事务的大臣。乾隆二十三年(1758),首由满族大臣中简放,改由蒙古大臣充任。除办理和俄国通商贸易,会同黑龙江将军、定边左副将军,办理边界事务外,还会同乌里雅苏台将军管理车
见“从太山”(321页)。
参见“长寿天亲可汗” (371页)。
同治十年(1871)甘丹寺堪布班垫顿柱勾结该寺喇嘛阿丹及札萨克喇嘛扎克巴协念等,谋令诺门罕辞退协理商上事务,谋夺商上大权,并密谋杀害原噶伦彭错策旺夺结父子等6人,为哲蚌寺喇嘛告发,畏罪潜回甘丹寺。噶伦
藏语音译。藏族地区的重量单位,约合2厘。也有以6粒青稞为1色瓦,20色瓦为1两者。还有以此为计算单位,向利用其草场放牧牲畜的农牧奴征派、征收徭役、财物者,每一色瓦约为0.5※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