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巴卫
见“忽把卫”(1488页)。
见“忽把卫”(1488页)。
元朝官府属吏名。回回语文书官。元时迁入中国的回回人日增,故元政府各部多设此属吏。中书省吏部设2员、户部6员、礼部2员、兵部1员、工部4员等。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相当于四品俗官。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孜洛布扎”受一定时间训练后,先任“孜仲”,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后可升此品级。如仲译钦波(大秘书,译仑之主管僧官)即
见“省票” ②(1626页)。
西夏选举制之一。西夏人庆四年(1147)始立。依中原制度策试举人,殿试后,登第进士被唱名由皇帝召见。
东汉佛教译经师。简称支谶。月氏人。笃持法戒,操行纯深,性度开敏。汉灵帝(167—189年在位)时,游步洛阳,传译梵文,成《道行般若经》、《般舟三昧经》、《首楞严经》、《阿阇世王》等经10余部。所译经皆
吐谷浑王族慕容明号,因居乐州故名。见“慕容明”(243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
元末明初土族官员,东府第一代李土司。青海西宁人。先世自称为西域沙陀突厥李克用之后。元末任西宁州同知。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都指挥忠显校尉,经略河湟,后进西宁卫指挥佥事,升指挥使。受命招抚各部族
见“乌古部”(332页)。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