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见“耶律延禧”(1309页)。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关隘名。云南丽江军民土知府设,在丽江、鹤庆山界上,目的是“以严出入”。没有土司的允许,远来者到此必止,不得擅行,朝廷派来的“通安诸州守”也只能驻在省中,即使“诏命”到来,土司也只到关口迎接。
旧时纳西族社会的基层组织。纳西语音译。意为“住宅”,引伸为“亲族”之意。流行于云南永宁纳西族地区。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斯日(女儿氏族)。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长,分裂为若干独立的生产、生活单位—衣社
?—1791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齐普齐特氏。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锋随领队大臣莽阿纳出师伊犁,征剿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叛乱。次年,随将军兆惠驻济尔哈朗。二十四年(1759),随副将军富德攻叶
1600—166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富察氏。世居纳殷。佐领舒穆禄之子。天命(1616—1626)年间,由佐领升参领。天聪五年(1631),同参领杭什木等略明边有功。八年,予骑都尉世职。崇德元年(
见“耶嘉克珠”(1324页)。
土司名。元属普定路,隶云南。明初属普定府,后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六枝县北。仡佬族多居于此。明洪武十五年(1382),仡佬族聚众1万5千余人攻普定。二十六年
见“旱金莲”(1079页)。
门巴族本教巫师占卜术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门巴族部分地区。巫师置一碗清水,口念咒语,将精选的一把颗粒饱满的米粒逐粒投入水碗中。根据米粒的沉或浮、完整或裂开、飘散或整齐等不同卦象,判断吉凶、丰歉、胜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