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东南平倭通录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瓦氏率狼兵抗倭战斗之经过,对研究土家、苗、壮等民族历史有重大意义。书中所附“隆庆平倭”及“国朝典汇”,可从中窥见明洪武至隆庆(1368—1572) 200余年间中日关系及倭寇犯华之概貌。有镇江柳诏徵作跋。1936年版之《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辑其文。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瓦氏率狼兵抗倭战斗之经过,对研究土家、苗、壮等民族历史有重大意义。书中所附“隆庆平倭”及“国朝典汇”,可从中窥见明洪武至隆庆(1368—1572) 200余年间中日关系及倭寇犯华之概貌。有镇江柳诏徵作跋。1936年版之《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辑其文。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参见“奥米”(2252页)。
元朝宗王。又译也速也不坚。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后裔,别帖木儿子。泰定元年(1324)封荆王,赐金印。四年,因侵占岐王锁南管卜分地,被告发,由甘肃行省阅籍归还。天顺元年(1328),泰定帝幼子阿剌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914—1978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多伦诺尔寺活佛。出生于青海安多藏区。三岁时被选定为甘珠尔瓦呼图克图四世转世灵童。入青海色尔寺。5岁开始正式学经,9岁在经师指导下专习甘珠尔经。11岁由阿旺彦增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大元钧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