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尔旦
见“噶尔丹”(2499页)。
见“噶尔丹”(2499页)。
1633—1722中国伊斯兰教教派穆夫提门宦的创始人。道号“豪祖勒提·伯什勒力·勒比尼”。甘肃临洮人。回族。幼家贫,以务农、经商为业。后从事运输业,被称为“脚户哥”。康熙十二年(1673),赴西宁拜穆
见“也先”(140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
即“永丹”(634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
见“阿沙”(1192页)。
18世纪中叶美国侵略者借口“罗佛号”水手遭高山族袭击,武装侵略台湾事件。1867年3月,美国商船“罗佛号”在台湾南部触礁,船长带领水手在琅登岸,被当地曾遭白人杀害的高山族的同胞袭击,船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以九世班禅却吉尼玛之父被清廷封为四品官,忌之,又虑其父揽权,与翁正罗巴等欲毒害之,未遂,后又将其父充军于亚灵,杀害。被告发,达赖喇嘛派官往扎什伦布寺察实,定凶徒监禁死罪。后经班禅致
见“龙骨河”(497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