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汉
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兵部尚书噶达浑之子。顺治十四年(1657),袭父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为王府长史。康熙九年(1670),任正红旗满洲都统。十四年(1675),授镇安将军,驻防河南。寻移师襄阳,征叛镇杨来嘉等,立三等军功。后因未乘机规复兴安,削前功。十九年(1680),以战功受喜奖。二十二年(1683),授荆州将军,因失战机降五级留任。二十七年,调正红旗蒙古都统。以武昌兵变时退缩不前罪,免官。卒于家。
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兵部尚书噶达浑之子。顺治十四年(1657),袭父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为王府长史。康熙九年(1670),任正红旗满洲都统。十四年(1675),授镇安将军,驻防河南。寻移师襄阳,征叛镇杨来嘉等,立三等军功。后因未乘机规复兴安,削前功。十九年(1680),以战功受喜奖。二十二年(1683),授荆州将军,因失战机降五级留任。二十七年,调正红旗蒙古都统。以武昌兵变时退缩不前罪,免官。卒于家。
以子女名同父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发生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时期,盛行于父系氏族公社确立之后。其时,父系家长从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出发,利用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优势地位,变※母女连名制为父子连名
见“都儿鲁斤”(1817页)。
见“耶律延禧”(1309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
西域良马之誉。意即神马、宝马。汉武帝时得乌孙良马,名曰“天马”。太初年间又得大宛“汗血马”,益壮,乃更名乌孙马为“西极马”,而称大宛汗血马为天马。历史上,天马曾一度成为汉征大宛的诱因。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唐时龟兹王。王族白姓。武德(618—627)初即位,遣使赴唐朝贡,不久卒,子白苏发叠继位。
见“拓跋焘”(1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