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尔玛珲
见“固尔玛浑”(1432页)。
见“固尔玛浑”(1432页)。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麓川路,至顺元年(1330),改麓川路军民总管府,至正十五年(1355),改置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辽代契丹大字石刻。亦称“应历碑”,实为墓志。出土情况不明,石亦不知下落,今仅见拓本,此拓为海内孤本,弥足珍贵。刻契丹大字16行,约392字。尚不可解。据考,有“应历十六年”年款,故名。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即“库合真”(1109页)。
新疆维吾尔族农民利用地下水灌溉田地的重要水利设施。亦作坎尔井、井渠等。主要分布于吐鲁番盆地、哈密盆地、南疆皮山、库车和北疆奇台、木垒、阜康等地,其中以吐鲁番盆地最为集中。其结构由竖井、地下渠道、地面渠
匈奴大将。汉武帝征和三年(前90),以汉遣贰师将军李广利等统军攻匈奴,受狐鹿姑单于命,与左右呼知王将2万余骑拦截汉重合侯莽通(马通)所率汉军于天山。见汉军势强,不战而退。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