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论乙室勃极烈
即“乙室勃极烈”(5页)。
即“乙室勃极烈”(5页)。
见“招讨使”(1375页)。
1239—1267元代白兰王。又作恰那多吉。乌思藏人。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帝师之弟。宋淳祐四年(1244),应蒙古皇子阔端之召,与八思巴随叔父萨班至凉州(今甘肃武威)谒见,住留18年。
见“花剌子模”(999页)。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
系阿拉伯文“筛海、伊斯兰”之意译。中国伊斯兰教史籍作“主持”、“摄思廉夏”或“摄思廉”等。指清真寺内主持教务的阿訇。
见“杨木答兀”(979页)。
我国维吾尔族使用的拼音文字。历史上维吾尔族曾使用过突厥文和回鹘文。公元10—11世纪,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新疆地区的传播,维吾尔族逐渐放弃了回鹘文而改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自己的语言。最初借用了全部阿拉伯文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11—334年,凡24年。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大文武官员之一,犹试官也。主管军事,职位在※员外酋望之下,※员外之上,可兼任※九爽、三讬之职。有大军将12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
?—1913清末民初内蒙古昭乌达盟杭锦旗※“独贵龙”运动的组织者。蒙古族。为反抗军阀官僚、大地主、大旅蒙商号掠夺蒙古人民的土地牧场和牲畜财物,于1912年与札萨克旗“独贵龙”运动的首领旺丹尼玛共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