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金代对静宁山神的封号。静宁山旧名旺国崖,即今河北省张北县大马群山。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时曾驻跸于此。大定八年(1168),更名静宁山,建庙。明昌六年(1195)九月甲申,以冕服玉册,册静宁山神为镇安公
古部落名。藏文史书称“香雄”。分布在今西藏西北部,辖区约西至今拉达克玛域西,东至特里约木措一带。有大小羊同之分,小羊同在大羊同之西。藏史将羊同分为“河谷香雄”、“中部香雄”及“香雄首部”3部;亦有将羊
即“使犬部”(1457页)。
见“纳马之族”(1271页)。
民国时期新疆省财政厅(司)发行的货币。 ①民国二年(1913)至民国四年(1915),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印制的大龙票(又称新票、省票),面额为红钱400文(主币),流通于新疆迪化、伊犁、阿克苏道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见“李克用”(1034页)。
西魏、北周大臣。字师,少名仁。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北魏太师、上党王长孙稚(承业)之子。雅好书史,晓乐律。初任司徒府参军事。后以别将讨平河东蜀薛,封东阿县伯,累迁司徒右长史。及孝武帝西迁,随父奔赴,
见“渴槃陀”(2284页)。
金哀宗完颜守绪年号。1224—1232年,凡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