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州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即“弘吉剌”(644页)。
明代东蒙古第一座黄教寺院。亦称大召(蒙语伊克召)、阿勒坦汗庙、格根汗庙、甘珠尔庙、释迦牟尼庙、银佛寺、无量寺等。万历七年(1579),由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及其夫人三娘子在归化(今
见“耶律希亮”(1313页)。
见“替里卫”(2148页)。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壮族先民乌浒人葬俗。流行于古贵州(治今广西贵县)。据《太平寰宇记》卷166载:贵州连山数百里,有俚人,皆为乌浒之夷,“诸夷率同一姓,……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1811—1897清代书画家。字雪湖、号野桥。安徽怀宁人。回族。幼家贫,仅就学私塾一年。年青时从事商贩,闲暇自学诗、画,积久有成。多画山水,亦写花卉,笔法苍厚、善用积墨,颇得名家龚贤遗风。晚年,名重江
?—1863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苏完瓜尔佳氏。字克斋。由官学生考取恩监生,道光举人。道光年间,历任翰林院侍读、国子监祭酒等职。道光三十年(1850),针对时弊,列陈国事条5:重河务,求疏导之法;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