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克孜尔千佛洞”(98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图河卫,并说清代图河在穆逊河之东,屯河(今汤旺河)之西。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行政区划名。明置。元为普定府,后改普定路,属云南。明洪武(1368—1398)初为普定府。十六年(1383),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正统三年(1438),改属贵州。万历(1573—1620)时改军民府,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吐[谷]浑节度使※王义宗后裔。历任北汉吐[谷]浑府都督留后、汾州团练使。北宋建隆元年(960),率所部与原后周昭义节度使兼中书令李筠共同反宋,与宋战于泽州(今河南晋城)南,兵败
元文宗图帖睦尔年号。1330—1332年。宁宗懿璘质班于1332年十月即位后,沿用此年号,十一月卒;1333年四月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即位,仍未改元,至十月,始改元元统。至顺沿用凡4年。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参见“皆木玛”(162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地在今青海贵德东境。永乐元年(1403),明廷于其地设川卜簇千户所,隶河州卫,以其首领令真奔为千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等。永乐五年(1407)、宣德二年(1427),其首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