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清代新疆城名。※“伊犁九城”之一。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由绿营汉军屯镇守备驻扎。城小。嘉庆七年(1802)扩建。位于今新疆霍城县西塔尔其。
见“乌厉屈”(332页)。
见“跳丧”(2358页)。
明代蒙古可汗卜赤、打来孙的称号。嘉靖十七年(1538),卜赤汗率察哈尔万户,并联合鄂尔多斯济农衮必里克、土默特领主俺答汗平息兀良哈万户的反叛,被尊称为“库登汗”。卜赤卒后,此号由其子打来孙继承。
参见“菁民”(1988页)。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1277—1316元代播州土司。先世山西太原人。汉族,一说乃泸叙州边徼的少数民族。初名杨汉英,字熙载。自先祖杨端据播州始,其为第十七代土官。年5岁,父杨邦宪卒。至元二十二年(1285),随母至京,元世
?—806唐公主、回鹘可敦(后妃)。又作咸安大长公主。※德宗第八女。(一作代宗女,德宗妹)。贞元四年(788),和亲回鹘※长寿天亲可汗顿莫贺联姻,被德宗封为智慧端正长寿孝顺可敦。同年,由可汗妹骨咄禄毗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能合啰”。掌管畜牧事,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4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