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喀尔喀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明代蒙古官名。枢密知院的简称。沿用元代枢密院职官。《元史·百官二》载,至元二十八年(1291),“始置知院一员”,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其后人数增至6—7员。一些行省亦设行枢密院,如岭北行枢密
见“哈铭”(1630页)。
?—1187金朝大臣。字仲佐。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张玄徵子,户部尚书※张玄素之侄,母高氏,与金世宗母贞懿皇后有亲。妹为世宗妃,生皇子永中。初以父荫得官。正隆二年(
即“榜什”(2420页)。
?—173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三等男斐雅思哈之孙,都统素丹之子。康熙四十年(1701),袭父爵三等轻车都尉,任护军参领。五十四年(1715),以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入掠哈密北境
见“纳若”(1266页)。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参见“的尔勤”(1463页)。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