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唐代在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元年(650)执车鼻可汗后置。府治初设于云中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东北),下辖狼山、云中、桑乾3都督府、苏农等24州(一作14州),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高宗麟德(6
蒙古、藏等民族的传统奶食品之一。广泛流行于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等牧区。制法:将酸奶倒入锅内煮沸,等温度下降后,倒入布袋过滤,挤出奶水,将布袋中的奶渣捏成小块,晾干即成。奶渣有酸味,故亦称酸奶渣。制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拉祜族供奉的诸神之一。被认为是创造天地江河、日月星辰、人类万物,并能征服一切,主宰人们吉凶的天神。供奉在深山老林的禁地,非本族人不得接近。
①土族语音译。青海省互助县五十地区土族的自称。 ②土族的他称。青海省互助县华热地区藏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370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仇池公※杨俊之子。晋永和十二年(356),父杀杨国自立为仇池公。升平四年(360),父卒,继位。初称臣于前秦苻坚,受封平南将军、秦州刺史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流域安夷县东南勒姐溪。溪因其部落居此而得名,地当今西宁东平安县。东汉建初元年(公元76年),与※卑湳种羌联合起义,与汉军战于和罗谷,后被镇压。永初元年(107),与当煎等羌发动起
藏、蒙古、土、纳西等信仰喇嘛教各民族的一项宗教活动。又称“熬广茶”。是到寺院礼佛布施的俗称。主要流行于西藏、青海、新疆和内蒙古等地区。西藏喇嘛教素有饭前熬一锅酥油茶,于开饭时饮用之习俗。故凡到寺院礼佛
古族名、国名。商代后期至南北朝先后分布在今四川东部、陕西南部、湖北和湖南西部一带。传说起源于※武落钟离山(今湖北长阳)。首领称※廪君,故又称※廪君蛮。商周之际,武王克殷,封为子国,称巴子国。春秋至战国
元代赋敛形式之一。指对舶货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见“抽分”(1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