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林
渤海国宗王。天成元年(926)正月(一作四月),奉命率百余人朝后唐,贡人参、昆布(海带一类水藻)、白附子及虎皮等方物,还进女口。旋闻国亡,遂奔王氏高丽国。
渤海国宗王。天成元年(926)正月(一作四月),奉命率百余人朝后唐,贡人参、昆布(海带一类水藻)、白附子及虎皮等方物,还进女口。旋闻国亡,遂奔王氏高丽国。
佤语音译,意为“寨子”或“地方”。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的称呼。最早可能是指氏族公社的聚居地,后来随着氏族公社的解体,逐渐演变为地缘性村寨,每个村寨大多住有不同姓氏,已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整体。大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
清代所设的兵防哨所。①边地卡伦,置于东北、蒙古、新疆等要隘处所,设官兵守望,以时传报要情。平日,登城了望;紧急时或阴晦天,令分遣远哨。其官兵,各隶相关地区的将军、大臣,由其派员加以巡查。乾隆(1736
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咸丰十年(1860) 11月1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15款。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
见“普陇”(2289页)。
德昂族旧称。1985年9月根据本民族意愿,正式改为※“德昂族”。详见“德昂族”(2520页)。
?—1769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巴鲁特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前锋派往金川军营。十四年撤回,授前锋校。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二十三年(1758),随将军兆惠征小和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
元代党项(唐兀)人。曾姓史氏。材勇绝人。事世祖于潜邸。1253年从平云南,以骁勇果敢著称。1259年又从渡江攻湖北。中统元年(1260)从征叛王阿里不哥,参与大小15战,授蒙古唐兀军民达鲁花赤。死后赠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和硕亲王※车凌乌巴什族中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随“三车凌”内附,授札萨克多罗贝勒。后因追随阿睦尔撒纳反清,于辉巴朗山为清副都统瑚尔起擒执,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