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不堇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古代蒙古族对祭祀和庆祝仪式的称呼。亦译玛里雅兀特。蒙古语音译。原意为“涂抹”。蒙古旧俗,举行祭祀和庆祝仪式时,涂抹奶油、奶酒、马奶等,以示祝福。孩子出生3日,亦举行米喇兀喜宴。是日,给婴儿洗浴,以皮或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兴定(1217—1222)年间,累迁霍州刺史。四年(1220)正月,移霍州(今山西霍县)治好义堡。蒙古兵至,力战不支,兵败被执,拒诱降,被丛矢射杀。诏赠龙虎卫上将军、泰定军节度使
见“葛可河卫”(2184页)。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西汉夜郎国王兴之子。参见“兴”(914页)、“翁指”(1895页)。
约1826—1905浩罕汗国军官。全名穆罕默德·玉努斯江。乌兹别克族。原为中亚浩罕汗国艾米尔(军队首领)茂拉艾力木库勒亲信。清同治三年(1864)春,受命潜入喀什噶尔(今喀什)收集情报。是年冬,与茂拉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南部,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辖域东西130里,南北100里。东、西、南三面临海,北接复州界。周、秦属朝鲜地。汉属辽东郡。晋、隋属高句丽。唐置金州。辽改复州化成县。金改苏州安复军
1836—1917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史学家和诗人。一译毛拉木沙·赛拉米。年轻时于库车“萨克撒克”经院修习古兰经、圣训、历史、文学、历法、天象、地理,以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等,成绩卓异。咸丰四年(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