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书名。亦译《心箍》。元成宗时(1294—1307)蒙古语言学家搠思吉斡节尔撰。作者精通蒙古语、畏兀儿语、吐蕃语(藏语),研究过巴宁、陀密桑巴塔、萨斯迦班底达·公哥监藏等梵藏学者的语言学理论、对畏兀儿体
?—1655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部苏完地方。天命四年(1619)初,携家属归后金,授佐领。屡从征,克明沈阳、辽阳,以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林丹汗败
即“水达达”(424页)。
即“蒲昌海”(2319页)。
古碑铭。因碑额作“立界山石祠”,又称立界山石祠碑。前秦建元四年(368)立,存陕西白水纵目镇。原收入《金石萃编》,清代以来多有人研究。1963年马长寿对碑文所记的官名、族名、姓氏等进行考证,对冯翊、抚
解放前锡伯族供奉之神。锡伯语,意谓“延续后代的娘娘神”。其形制是:用一条两丈多长丝绳,挂上小弓箭、布条小箭袋、小摇篮、背式骨(猪、羊膝拐骨)等物。平时将丝绳装入袋内,挂于上房西屋西北角。至除夕时始取出
蒙古部名。亦作巴尔呼。居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有谓源出《蒙古秘史》所记居于巴尔忽真河流域之巴儿忽部。清代有陈巴尔虎和新巴尔虎之分。阵巴尔虎原有十五佐,康熙(1662——1722)中,附牧察哈尔,后迁隶布特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十月,女真首领也加哈等来朝,于其地置卫,以也加哈为指挥佥事、歹羊哈等为千百户、镇抚。在今内蒙古阿荣旗阿伦河流域。
见“四馆四里”(555页)。
?—1281元世祖※忽必烈皇后。弘吉剌氏。国舅那颜按陈之女。宪宗八年(1258),忽必烈与蒙哥汗分道攻宋,留居爪忽都。次年,蒙哥死于军中。闻阿里不哥借监国和林之机,进兵开平之忽必烈府地,图谋汗位,遂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