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台通纪
书名。元监察机构典章制度汇编。元监察御史赵承禧编纂。24卷。顺帝至元二年(1336)成书。主要记载世祖至元五年(1268)至顺帝至元二年(1336)御史台建官定制,司属沿革,员额损益及有关诏敕,对元朝政治情况、人民生活、民族关系、阶级斗争等亦有所反映,是研究元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史料。原书早佚。《永乐大典》“台”字韵中尚存此书一卷,记御史台事75项,前有序文。有单行影印本及中华书局辑印《永乐大典》本。
书名。元监察机构典章制度汇编。元监察御史赵承禧编纂。24卷。顺帝至元二年(1336)成书。主要记载世祖至元五年(1268)至顺帝至元二年(1336)御史台建官定制,司属沿革,员额损益及有关诏敕,对元朝政治情况、人民生活、民族关系、阶级斗争等亦有所反映,是研究元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史料。原书早佚。《永乐大典》“台”字韵中尚存此书一卷,记御史台事75项,前有序文。有单行影印本及中华书局辑印《永乐大典》本。
蒙古官员。亦作寨桑、斋桑。汉语“宰相”之音译。自元代沿袭下来,绝大多数为出身于非成吉思汗家族的封建领主,属“赛特”(善人、贵人、大官)之列。达延汗时曾一度废除太师、宰桑等官职及其领地,将其降为大汗、诸
见“乌恩珠耶”(343页)。
见“拓跋力微”(1359页)。
元代官署名。一作释教总制院。元世祖于中统元年(1260)封乌思藏高僧※八思巴(1235—1280)为国师(后升号帝师、法王),命统领全国寺院僧尼。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
藏族部落名。位于青海同仁县隆务镇西北之山区,东接麻巴和四寨子两个部落,南连曲麻部落,西近兰采,北临尖扎县之类扎滩部落。原称黄日年藏维古,是同仁四维古之一,也是同仁十二族之一,为一个千户部落。“黄乃亥”
回回拳术名。亦称“叉拳”、“插拳”、“揸拳”。其源传说有3:一为唐时(或明末清初时)西域回回人(或“回鹘”人)查密尔东来传拳于鲁西冠县一带,后世遂以其姓为拳名。二为明末抗倭名将查尚义所创。三由少林派拳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汉语音译,“移赉”意为“三”,“勃极烈”为“官长”之意,合为“第三位重臣”。因在勃极烈系列中位次于国论勃极烈和忽鲁勃极烈,故名。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
辽、金时东北地区部族名。《金史》谓※五国部之一。《辽史》五国部中无此名,当为五部下之一小部族(一说即盆奴里部)。居住在今松花江下游一带,当鹰路(朝贡海东青之路)要冲。辽咸雍八年(1072)十月,该部勃
?—1739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乌拉特人。被选定为察哈尔佃齐呼图克图三世,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坐床。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途经呼和浩特时,活佛尚年幼,由格
见“烛偎水部”(1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