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达克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归附清朝,授总管。次年,率兵赴额尔齐斯河招降包沁鄂拓克宰桑,授副都统,予总管赤伦副都统衔。后受命招抚乌梁海人众,编赤伦及其辖众为7佐领。二十一年(1756),授内大臣,备御准噶尔部达什车凌窜入乌梁海。旋定属众户每年纳2貂。二十五年(1760),受命暂管原任总管阿喇逃众。越2年,以库克新逃俄国中道掠哈萨克马匹,受命领兵执捕之,兼辖其人户。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归附清朝,授总管。次年,率兵赴额尔齐斯河招降包沁鄂拓克宰桑,授副都统,予总管赤伦副都统衔。后受命招抚乌梁海人众,编赤伦及其辖众为7佐领。二十一年(1756),授内大臣,备御准噶尔部达什车凌窜入乌梁海。旋定属众户每年纳2貂。二十五年(1760),受命暂管原任总管阿喇逃众。越2年,以库克新逃俄国中道掠哈萨克马匹,受命领兵执捕之,兼辖其人户。
见“弗力卫”(670页)。
见“曷苏馆”(1652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1886—1961近代新闻家、翻译家。字正钧。上海人。回族。幼入私塾。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考入南详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三十二年(1906)入《申报》馆,任英文译员。1911年辛亥革命时,
见“契苾”(1563页)。
参见“三顺王”(49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1392—1481又名益桑孜巴。生于今西藏山南琼结区下部昂巴热地方之纳梅古镇。桂·顿·琼内多吉第三子。9岁从坚耶堪布桑结贝哇出家为僧。后历随诸大师学入行论、因明释、般若、慈氏五论、中观六论、那若六法、
契丹部落名。为※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一部落。遥辇氏是继※大贺氏后至契丹开国前最后一个部落联盟,相当于唐开元十八年(730)至后梁开平元年(907)。初期由八部组成,奚嗢部为其一。有人以为,※阻午可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