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嘉木参
?—1767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亦作族中轮管佐领。乾隆(1736—1795)中叶,佐领世袭制中新增的一种类型。四十三年(1778)定,无根源佐领中某家曾连续管理过5次以上者,既准其家世袭,其族之人皆可得分(份
即“葛逻禄”(2184页)。
见“六镇”(382页)。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常居穹庐,有事方出,戴野猪头,身着野猪皮。后因其妻将猪皮窃走,不复在。
见“渝水”(2285页)。
※葛逻禄三姓之一。又作婆匐。参见葛逻禄”(2184页)。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赤寔得本斡鲁朵”(“赤寔得本”一作“得失得本”意为“孝”,“斡鲁朵”意为“宫”)。为辽圣宗弟※耶律隆庆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
见“天复”(217页)。
见“河源志”(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