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风物纪
书名。两广风物志。1卷。清吴绮(字园次,号听翁,江苏江都人,汉族)撰。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石、草木花竹、鸟、兽、虫、麟介、布、香、酒、蔬谷、杂事等,共101条(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清“四库馆”臣对此书评价颇高,认为它可与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相仲伯。为研究两广少数民族地区土特产与饮食文化的重要参考文献。有《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本。
书名。两广风物志。1卷。清吴绮(字园次,号听翁,江苏江都人,汉族)撰。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石、草木花竹、鸟、兽、虫、麟介、布、香、酒、蔬谷、杂事等,共101条(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清“四库馆”臣对此书评价颇高,认为它可与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相仲伯。为研究两广少数民族地区土特产与饮食文化的重要参考文献。有《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本。
参见“藏币”(2567页)。
官署名。清初所设辅佐帝王治理政务的中枢机关。天聪十年(1636)三月,清太宗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帝王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内秘书院,掌撰与外国往来文札,掌录各衙门奏疏,撰拟敕书;
见“阔列坚”(2274页)。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明。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县境内。清初因明制。康熙四年(1665),黄天奇为安抚使。以子楚昌折节力学,有时名,后受命袭职。因重视发展文化教育,颇著成就。雍正十三年(1735)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一些村寨对被雇童工的称谓。一般为十二三岁,主要被本家族头人或富裕户雇来看管婴儿和做家务劳动,同主人同吃同住,但其劳动往往超过一般同龄人的负担。雇用时间一般为一二年,离开
1869—1930近代蒙古族民间诗人。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右旗查汗木仁人。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因家境贫困,7岁被送入林东召当喇嘛,在寺内习经、干杂活,同时开始编唱“好来宝”,曾因讽刺活佛喇嘛,揭露其虚伪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西部、西拉木伦河上游。牧地在围场北,东至翁牛特及巴林界,西至浩齐特及察哈尔正蓝旗牧厂界,南至翁牛特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元属上都路及应昌路地,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
唐代墓志。玄宗开元六年(718)刻制。1944年(或1945年)出土于甘肃省武威县南60里喇嘛湾第二号墓中。原存武威文庙。志高37厘米,广35厘米。志文16行,行16字,正书。石面于写刻前,先以朱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