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鲁克鄂拉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清朝版图。为伊犁、塔城、乌苏、精河往来要冲。光绪九年(1883),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强行霸占该地。十九年(1893),因清政府多次交涉,始被迫撤出。其地草木丰茂,土地肥沃,为新疆重要牧业区。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清朝版图。为伊犁、塔城、乌苏、精河往来要冲。光绪九年(1883),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强行霸占该地。十九年(1893),因清政府多次交涉,始被迫撤出。其地草木丰茂,土地肥沃,为新疆重要牧业区。
?—约169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噶尔玛次子。康熙二十九年(1690),因叔父札萨克洪俄尔岱青为准噶尔部噶尔丹所掠,代领其众,率属入科尔沁界,附亲王沙津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古族名。亦作“伯夷”、“僰夷”、“摆夷”。元明时期对傣族先民的称谓。始见于元李京《云南志略》、周致中《异域志》等书,为唐宋时“白衣”之同音异写。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钱古训、李思聪奉命至麓川平缅
元地方政区名。脱斡怜,清文献作托果琳或托泉琳(蒙古语,周围之意)。元初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原属开地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众说不一,有说脱斡怜即今洮儿河,或说治所故扯为今黑江省桦川县万
满族早在氏族社会时期,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姓,即哈拉(hala)。《皇朝通志·氏族略》和《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记载的满族姓氏646个,谱外姓33个,合为679姓。从这些姓氏中,可看出满族与金代女真人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大铜钱、至大钱。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2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汉字。1文准至大银钞1厘,
西夏遗址。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县东哈什拉沟北侧。城呈长方形,长490米,宽436米,现仅存东南角残墙。出土文物有宋、金时期铜钱,残砚、陶瓷片等。该城属西夏版图,为西夏后期城堡遗址。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明代互市术语。指官方马市开市前,由明朝主持互市官员按规定的购马数额筹备马价银,部分用以支付马价,部分用于事先购买粮食、布帛、锅釜等物资,备以交换马匹。抚赏银不在其中。市本来源主要由兵部库贮马价银拨发各
见“东科尔·达瓦坚赞”(5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