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坦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即“土别兀惕”(69页)。
?—1337元至顺至元间黎族人民起义领袖。海南岛琼山县人。因不堪忍受元朝地方官府在黎族地区的苛扰,于至顺二年(1331),在琼山竖旗聚众,号召黎族人民奋起反抗。与同期起事的王官福、王六县、王周等相呼应
?—1490明朝官员。原名阿讨刺。哈密都督佥事哈只阿力子。因父在英宗被瓦剌北俘时,有翊戴功,英宗天顺(1457—1464)初复位后,携家入附,未至,道死,母倒剌携瑜至京城。上疏求袭父官,不允,许为都指
书名。初称《伊犁总统事略》。原为汪廷楷辑编,后经祁韵士改订,嘉庆十三年(1808)由伊犁将军松筠审定。全书12卷。一卷叙清廷统一天山南北及伊犁设防兴屯经过。二卷为天山南北路图说。三卷叙南北路境域、山水
?—1541明嘉靖朝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大抵村人。黎族。嘉靖十八年(1539),与其叔那黄发生争田纠纷,叔不胜,乃勾结陵水县千户万人杰洗袭大抵村,尽夺其妻孥及资产。积愤,遂结黎亭、岭脚二
见“穹庐”(1535页)。
藏语“乃果尔”,“却果尔”意译。藏传佛教信徒的一种宗教活动。由对佛表示尊敬的一种礼仪演化而来。认为能常围着寺庙、神堂、佛像、经塔、圣山、圣湖等,按顺时针方向(※本教为逆时针方向)绕行,并坚持十万数十万
见“蒙古源流”(2337页)。
1596—163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何和礼额驸第四子。初袭父三等总兵世职,办事明敏,兼通汉文。太祖努尔哈赤喜之,以代善贝勒女妻之,封和硕额驸。天聪元年(1627),任固山额真,随大贝勒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