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察沙布伯克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契丹语,又译作“阿思”、“阿厮”。《辽史·国语解》:“阿斯,宽大也。”①宫卫名。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辽道宗※太和宫契丹语称“阿思斡鲁朵”。 ②宫卫下※石烈(相当
?—927五代后唐大臣。先世为鲜卑慕容氏,后改豆卢氏(卢氏)。唐同州刺史豆卢籍之孙,舒州刺史豆卢瓒子。唐末战乱,避居中山等地。唐亡,为太原王王处直书记。天祐末,李存勖将建后唐,以出身名门,征拜行台左丞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移失邻斡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
即“布库索尔逊”(472页)。
即“䤈僮尸逐侯鞮单于”(2541页)。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见“固姑冠”(1431页)。
即“默啜”(25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