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木儿达失
见“铁木儿塔识”(1880页)。
见“铁木儿塔识”(1880页)。
见“清佳努”(210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三十年(1765)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左翼1昂吉、6佐领,称上三旗。每佐领兵丁83至84名、闲散兵丁44至45名。右翼1昂吉、10佐领,称下五旗。每佐领兵丁66名,
书名。清曾廉撰。102卷。计本纪15卷,志10卷,列传77卷。作者志在补遗重修《元史》,但多袭魏源《元史新编》之例,史料搜集考订亦不出前人范围,仅参引《元朝秘史》、《续通鉴》、《辽史》、《金史》及元人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隋书》称其“在指涅东”,约分布在今兴凯湖附近及绥芬河上中游地区(一说在黑龙江省宁安县为中心的牡丹江流域,并认为号室乃肃慎转音,或与沃沮“为同音相假”)。隋末唐初臣附高丽。在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四年(1311),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仁宗延祐二年(1315),升都总管府,又升寿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寿福总管府,秩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书名。元司农司编纂。参加编撰或修订的有孟祺、畅师文、苗好谦等人。7卷。成书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内容包括典训、耕垦、播种、裁桑、养蚕、瓜菜、果实、竹木、药草、孳畜、岁用、杂事等项。多辑自《齐民要
即“麻星衢”(2098页)。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