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宝田
见“咸同起义”(1617页)。
见“咸同起义”(1617页)。
壮族传统社会组织。“都老”亦称“布老”、“布求”。壮语音译,意为“寨老”、“乡老”。在多数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无定额,每个村寨少者1人,多者3—5人。广西上思县三科村等地,都老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平时与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参见“庞特勤”(1498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棋类的一种,由中原传入契丹地区。《契丹国志》称:“夏月以布易毡帐,籍草围棋、双陆。”统治者亦很喜爱,《辽史》曾记,名噪一时的承天太后※萧绰于统和六年(988)九月,曾幸权臣韩德让帐中,命从臣分朋双陆以
见“俟利”(1690页)。
见“贯云石”(1559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地在今青海贵德东境。永乐元年(1403),明廷于其地设川卜簇千户所,隶河州卫,以其首领令真奔为千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等。永乐五年(1407)、宣德二年(1427),其首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
见“鄂伦春族”(20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