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谷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和共同消费。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这些“小户”逐渐从大家庭中蜕化出来,进行各自单独生产和消费,并拥有自己的财产,许多甚至从大房子中搬到田间居住,仅在逢年过节或农闲时才回到大家庭中。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和共同消费。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这些“小户”逐渐从大家庭中蜕化出来,进行各自单独生产和消费,并拥有自己的财产,许多甚至从大房子中搬到田间居住,仅在逢年过节或农闲时才回到大家庭中。
州名。汉为西羌地,后为吐谷浑所据。北周建德五年(576),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得其河南(黄河以南)地,取廓清之义,置此州。治所在浇河故城(今青海贵德附近)。隋大业(605—618)初,改置浇河郡。唐
919—937五代后晋宗室、将领。字宏理。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后随沙陀归唐,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后晋高祖※石敬瑭第三子(一作次子或侄男)。好儒书,颇知兵法。天福元年(936)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
见“完颜亮”(1145页)。
见“阿努达喇”(1224页)。
?—1769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巴鲁特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前锋派往金川军营。十四年撤回,授前锋校。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二十三年(1758),随将军兆惠征小和
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鲜卑人万俟丑奴年号。528—530年,凡3年。唐朝避讳,各书均作“神兽”。
1856—?清光绪年间苗族抗法斗争首领。又作项从周。苗名年四,亦名项四。云南麻栗坡猛洞野猪寨人。苗族。少年习武,力举百斤。秉性刚正。因猛洞常遭法国侵略者凌辱和武装骚扰,并强迫猛洞各族人民缴纳赋税和服劳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越王李仁友孙,襄宗※李安全世子。夏应天四年(1209),蒙古成吉思汗率大军攻入西夏,襄宗安全遣其为主帅,以大都督府令公高逸副之,督兵5万御之,大败,高逸被擒杀。皇建二年(1211)
?—711唐代后突厥贵族。又作元珍。阿史德氏。早年在单于都户府检校降户,习知中原风俗及边塞虚实,后以事为单于长史王本立拘禁。及骨咄禄起兵反唐,请求复职。永淳元年(682),投骨咄禄,深受重用,拜为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