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税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见“昭礼可汗”(1648页)。
见“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5页)。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
?—1316元代云南大理第五代总管。亦称信苴正。白族。大理人。※段忠子,※段庆从弟(一说为弟)。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一作十年)袭任大理总管、云南行省参政。同年,招蒙化(今巍山)山中白民入籍。在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即“色勒库尔”(845页)。
参见“王枢”(201页)。
清初投附清军的俄罗斯兵。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自愿附清俄人;一是在雅克萨战役中被俘的俄军。总数约近百人。被编入满洲镶黄旗第4参领第17佐领,被置于东直门内胡家圈胡同,大都享有优厚物质待遇,分获四品至七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