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税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815渤海王国官员。大言义为王(812—818年在位)时,官至太守。唐元和九年(日本弘仁五年,814),奉命率高景秀、释仁贞等赴日告定王大元瑜丧。九月,抵日出云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呈国书。次年正
?—18年,汉代匈奴单于。挛汗氏。名咸。※呼韩邪子。※乌珠留单于弟。原任匈奴右犁汙王。新朝王莽奉行民族歧视政策,欲分匈奴地为15国,谋立15单于分治,以分匈奴之势。新朝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被王莽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697—763唐朝大臣。字次律。河南人。一说为鲜卑房氏(屋引氏);一说其先世房乾本出清河房氏,晋初使鲜卑,留而不遣,后裔随北魏南迁。唐正谏大夫、平章事※房融之子。少好学,以荫补弘文生,隐居陆浑山(今河
?—418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一作什寅。姓吐谷浑氏。※树洛干子。北魏承平元年(452),其叔慕利延卒,继立为王。始于伏罗川(今青海湖西南巴隆附近)建城廓定居。附北魏,奉修贡职,受封镇西大将军、沙州刺史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即“质孙宴”(1467页)。
1784—184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九任堪布。藏族。生于钟接之达合拉家族。入拉卜楞寺学完五部大论后,享有盛誉。获多然巴学位,立宗辩论结业后,转入密宗学院熟记密集仪轨,任扎仓格贵。道光四年(1824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见“火你赤”。(3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