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明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参见“谢志珊”(2301页)。
即“卡什刻”(545页)。
1877—1943近代新闻家。字伯年。天津人。回族。清末秀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被聘为天津《大公报》第二任主笔。曾撰文评击袁世凯。宣统三年(1909),自办《民兴报》,宣传鼓吹君主立宪,后又创办
见“仁德皇后之诬” (316页)。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68年,凡1年。
见“皮室军”(671页)。
见“图们江”(1435页)。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①解放前新疆南部农村基层组织的头人(一作庄园总管)。有的地方也称为“泰维西”。维吾尔语意为“耆老”之意。有县、区、乡、村等不同等级。乡级以上的一般都为地主阶级把持,村级的一般是小地主或其仆从。他们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