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巴都丹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乾隆四十三年(1778),任商卓特巴,为其师萨玛第巴克什立传。五十六年(1791),授札萨克喇嘛印,经达赖喇嘛提名,被任命为噶伦,陪同清廷官员查抄羊八井沙玛尔巴红帽派寺院。五十九年(1794),参加大祈愿法会,朝拜班禅。嘉庆五年(1800),参加其师萨玛第巴克什转世的金瓶掣签仪式。十三年(1808),让出噶伦职位,为噶索(退位之喇嘛噶伦)。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乾隆四十三年(1778),任商卓特巴,为其师萨玛第巴克什立传。五十六年(1791),授札萨克喇嘛印,经达赖喇嘛提名,被任命为噶伦,陪同清廷官员查抄羊八井沙玛尔巴红帽派寺院。五十九年(1794),参加大祈愿法会,朝拜班禅。嘉庆五年(1800),参加其师萨玛第巴克什转世的金瓶掣签仪式。十三年(1808),让出噶伦职位,为噶索(退位之喇嘛噶伦)。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珞巴族部落名。自称“布瑞”,藏族称之为“丁珞”。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传说其祖先与崩如、巴依、玛雅、阿帕塔尼和纳等部落的祖先为兄弟。有阴垛、姑佑、石鲫、石觉、布更、布耶、嘎恨、嘎得
契丹、女真、蒙古对北方杂居诸族人的泛称。又作“乣”。一说“乣”为契丹字,“糺”为汉字,用时相混;一说汉字“糺”是契丹字“乣”的译字;一说两字皆是汉字,“糺”为正宗,“乣”为俗写体,或为别字。“糺”字最
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易县境。雍正八年(1730),设泰宁协副将及守备以下等官。乾隆元年(1736),裁该协副将,改设泰宁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夜郎国首领。始见《华阳国志》。传说有一女子浣于豚水,有三节大竹,流入足间,推之不去,闻有声,剖竹见一男儿及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雄长于夷濮中。以竹为姓,称竹王。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武帝
唐代以前室韦5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5部,是为其一。《北史》等称其“依胡布山而住”,今所在可归为二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北麓盘古河流域(或作漠河南北),一说在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
书名。罗福苌著于1914年,东山学社印。是我国近代最早、较全面研究西夏文字的著作。分书体、说字、文法、遗文四部分,其中关于字形偏旁的分析,对后世影响颇大。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见“亦罕河卫”(873页)。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元管户系指过去业已登入户籍而在重新括户时情况没有变化的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