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①又作斡惕赤斤、斡辰、斡真、窝真。蒙古语音译,意为“灶君”,指幼子。古代蒙古人习俗,正妻所生幼子婚后仍留于双亲身边,并继承父亲的主要遗产。由于幼子是家中炉灶之守护者,亦即帐幕的主人,故被称为斡赤斤(灶
见“呼伦厅”(1389页)。
即“亭独尸逐侯鞮单于”(1718页)。
见“玛木特”(951页)。
见“番”(2263页)。
?—1163金大臣。曷苏馆(今辽东地区)女真人。完颜氏。合住之子。曷速馆人。天眷二年(1139),袭父职为猛安(千户长),授定远大将军,累加金吾卫上将军。正隆六年(1161),从海陵王攻宋,率娄室、台
见“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租牧主牲畜为生的牧民。自己无牲畜,靠租牧主奶牛维持生活。租金很高。人身依附於土官,不能随意迁出部落,凡逃至其他部落被送回或抓回,将遭毒打、罚款、抄家,甚至处死。获土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