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禄法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禄、思陆、思陆发。※思机法幼子(一作思任法子)。正统十四年(1449),明兵部尚书王骥等第三次征麓川,随父拒守金沙江,与官军战于鬼哭山及芒崖山等地,死伤惨重,父退走缅甸,遂被麓川部众拥立为主,据孟养,聚集部众,拟再建政权。时王骥军亦疲惫不堪,粮饷不济,死亡枕藉,急欲引还,乃与其缔约,任命其为孟养土目,承认对孟养的统治,并立石金沙江为界,上刻:“石烂江枯,尔乃得渡”。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禄、思陆、思陆发。※思机法幼子(一作思任法子)。正统十四年(1449),明兵部尚书王骥等第三次征麓川,随父拒守金沙江,与官军战于鬼哭山及芒崖山等地,死伤惨重,父退走缅甸,遂被麓川部众拥立为主,据孟养,聚集部众,拟再建政权。时王骥军亦疲惫不堪,粮饷不济,死亡枕藉,急欲引还,乃与其缔约,任命其为孟养土目,承认对孟养的统治,并立石金沙江为界,上刻:“石烂江枯,尔乃得渡”。
契丹军名。“皮室”,契丹语,又译作比室、脾室、毗室。《辽史·国语解》称:“皮室,军制,有南、北、右、左皮室及黄皮室,皆掌精兵。”宋人亦云,契丹皮室军“皆精甲也,为其爪牙。”(《宋史》卷264)据宋仁宗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又译赉哈木图拉、赖黑木图拉、喇依罕木图拉。维吾尔族。新疆乌什人。四品伯克额色木图拉子。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奉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命,运送沙枣
傣语音译,“卡”意为“奴隶”或“有隶属关系的人”、“西双”即“十二”,“火圈”,为地域划分单位,一般包括几个或十几个自然村。系云南傣族封建领主对附近一些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经济剥削的组织。解放前傣族封建
德昂族自称。亦作纳昂、尼昂、达昂。“昂”,德昂语“山洞”、“岩洞”之意,“德”、“纳”、“尼”、“达”为尊称的附加语,意即“住在山洞的人。”相传开天辟地时,洪水泛滥,大地淹没,人类濒临灭绝,只有少数人
见“贝子庙”(314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新唐书》作“僚佐”。为诸城行政长官之僚属,据《新唐书·高丽传》载,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1,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1,比唐之州刺史。其下各置此官
见“做水鬼”(2072页)。
古郡名。西魏置,治所在洵阳县(今陕西旬阳县,北洵河北岸)。隋开皇(581—600)初废。西魏大统年间(535—551),蛮帅杜青和据此地,自称巴州刺史,并以州入附。西魏文帝按其所称授之。元废。明初复置
即“诺曷钵”(1954页)。
1901—1944八路军冀中回民支队创建人之一。原名马守清。河北省献县人。回族。早年曾在东北军任团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不满蒋介石不抵抗政策,弃官返乡。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在家乡组织回